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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者为什么能默许利润——亚当·斯密论商业社会的有限合理性
贾谋
2026(1):
78-84.
“价值来源于劳动”和“利润具有正当性”,这两个观点不可能同时成立,但亚当·斯密却既提出劳动价值论又默许利润,这使他的相关思想饱受后世学者诟病。事实上,后世学者的批判忽略了斯密的语境,故而曲解了斯密本人在价值理论上的立场以及他这一做法的用意。斯密就是一个劳动价值论者,并且他意识到了劳动价值论与要素价值论间的矛盾,而他之所以默许利润,一是因为商业社会无法杜绝利润的存在,二是因为商业社会的进步和自然自由体系可以缓和二者间的矛盾,实现工人和厂商的“双赢”。然而,在《国富论》问世的若干年后,商业社会并未如斯密所预想的那样演变,这使他意识到其早年的设想过于乐观。于是,斯密在其晚年所修订的第六版《道德情操论》中对其早年思想进行了反思和批判,并从伦理学角度对当时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并指出了商业社会的有限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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