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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
    历史镜像中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建构
    林进平
    2021(1): 1-12. 
    摘要 ( )   PDF(1508KB) ( )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马克思主义与伦理学的关系表现为“相互排斥”“相互补充”和“相互包含”三种样态。其中,“相互排斥”说与“相互补充”说都没能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建构和发展留下余地,而“相互包含”说实质上又是伦理学的,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当今之世,不论是为了批判资本主义,回应自由主义的挑战,还是为社会主义提供伦理支持,都有必要建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只有以马克思主义包含伦理学,始终把唯物史观与辩证法作为最根本方法论遵循的基础上,避免把马克思主义实证化抑或伦理化,同时处理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对思想传统的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才是建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合理路径。聚焦、发展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还应重新思考作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本价值,从而发挥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社会治理中基于道德、伦理价值的守护和引领之效。
    马克思恩格斯“两个和解”思想及其共同体伦理意蕴
    苗贵山
    2021(1): 13-20. 
    摘要 ( )   PDF(1463KB) ( )  
    马克思与恩格斯提出的共产主义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矛盾解决的“两个和解”思想,经由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人本学而导源于黑格尔关于道德世界观问题的“两个公设”;“两个和解”思想的理论缘起与发展的内在逻辑贯穿于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体系的构建过程之中;通过对作为受生产力制约的资产阶级交往方式(市民社会)及其所承载的政治国家这一“虚幻的共同体”的批判性分析,提出唯有消灭资本主义雇佣劳动与政治国家,创建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从而进行联合劳动基础上的“真正的共同体”,才能使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得到极其明白且合理的解决,联合劳动基础上的实现社会整体幸福的共同体伦理才得以可能。
    伦理学基础理论
    反思与道德行为关系的两个面向
    梅剑华
    2021(1): 21-27. 
    摘要 ( )   PDF(1456KB) ( )  
    职业会塑造人的品格,反思会改变人的行为,尤其是人的道德行为。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研究伦理学、道德哲学是否让人在道德上变得更加善好。这一问题既关乎知行合一问题、也关乎职业伦理问题。近十年来的心理学、实验哲学的经验调查研究表明反思和道德行为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明显。另一方面,按照韦伯的立场,学者应该以学术为内在天职,不应该以道德规范要求学者,从而降低学术研究的真理性。价值中立是现代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但问题在于,伦理知识不同于一般理论知识,具有实践特征,要求反思/知识和行动的内在关联。理解反思与道德行为之间关系的两个面向(经验与规范),有助于理解伦理学本身的性质,从而对反思和道德行为之间的关系给出一种新的解释。
    自由意志、决定论与道德责任:一个实证的新研究
    郭喨
    2021(1): 28-33. 
    摘要 ( )   PDF(1692KB) ( )  
    经典道德责任理论认为,“自由”事关人类尊严,“自由意志”是人类在道德上负责任的必要前提,“自由意志”在法学中也被视为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法理基础。通过将经验证据与哲学思辨结合,提出并回应了“无意识的自由意志”问题,指出作为人类能力的“自由意志”存在个体差异。通过218个样本的实验发现:(1)多数公众持一种认为世界不完全由物理规律决定的“非决定论”世界观。(2)公众认为“完全由物理规律决定”并不意味着直接与“自由”相冲突,即存在一种“被决定的自由”;高达85.32%的公众认为人类拥有“自由意志”。(3)中西方文化情境中的公众均认为,“道德责任”与“决定论”相兼容:哪怕在一个行动者缺乏“自由意志”的“完全决定”的世界里,一个人也需要对其行为负责。因此,关于自由意志、决定论与道德责任的哲学论断,关于刑事责任的法律推理都呼唤必要的调整。
    中国伦理思想
    孝道视阈下传统精神家园的三维建构及其当代启示
    刘芳, 孔祥成
    2021(1): 34-41. 
    摘要 ( )   PDF(1476KB) ( )  
    作为百行首善的孝道,不仅曾是“孝治天下”的治理资源,而且与中国人传统精神家园的生成和维系密不可分。首先,孝道慎终追远的寻根意识解释了先人们“从哪里来”的精神家园归属感。其次,传孝的家谱、宗祠、家规、家风体系诠释了“我是谁”的现世符号家园。再次,在不朽精神和成名意识的支配下,孝道情结超越“小我”而升华为“大我”的家国情怀,最终指向“到哪里去”的终极价值关怀。追孝、传孝、扬孝三位一体的孝道传承机制,无形地构筑起中国人传统精神家园体系中前世、现世、来世的三重意境——敬天法祖的宗教信仰、传嗣续谱的宗族观念、立身扬名的家国情怀,积淀成国人独特的心理结构和心灵寄托。探索传统精神家园的生成机理与传承密码,为新时代重塑国人共同的精神新家园提供文化基因、逻辑进路和载体支持。
    先秦儒家人道本源的价值哲学探微
    李海超
    2021(1): 42-48. 
    摘要 ( )   PDF(1462KB) ( )  
    在诸多先秦儒学理论中,人道具有不能为天道完全统摄的本源性意义。在此基础上,这些儒学理论敞开了不能彻底消融于存有论视域的价值论视域,并建构了一种以价值论统摄存有论的价值哲学。这种价值哲学将价值的本源归于人道之仁爱情感,而不再进一步将其上溯天道,进而通过人的价值世界开显一切事物的存在。由于这种“开显”只是人的需求或意愿的表达,因此人对万物不具有存有论意义上的决定性,即此种价值哲学没有极端化的人类中心主义之风险。随着“天道”地位在后世儒学中的提升,人道的本源性地位被遮蔽,儒家的价值哲学也转变为以存有论为价值论奠基的形态,这是后世儒学出现“崇天忘人”甚至“以理杀人”问题的重要理论根源。
    论老子孔子“仁”的同异
    张景, 张海英
    2021(1): 49-55. 
    摘要 ( )   PDF(1470KB) ( )  
    学界普遍认为老、孔在仁的问题上持对立态度,老子因“搥提仁义”而被视为“反伦理主义”者。事实上老、孔的仁爱主张虽有某些差异,但无根本分歧。相同处在于他们都赞美无任何个人功利诉求的“上仁”“安仁”行为,对仁的内涵认定也基本一致。不同处在于具体实践时,孔子面对“我未见好仁者”的现实,从可行性角度主张以“利仁”劝导民众,老子则坚守“上仁”标准而对“利仁”所隐含的弊端表示担忧。在现实社会中,老子的“上仁”因难以实施而被束之高阁,孔子用来劝勉民众的“利仁”因切实可行而利于社会安定,但客观上往往出现仁义被小人盗用的现象。理清老、孔仁爱思想的同异与利弊,对于今人也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外国伦理思想
    笛卡尔伦理思想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施璇
    2021(1): 56-62. 
    摘要 ( )   PDF(1463KB) ( )  
    国外学界在笛卡尔去世后的两百年间基本上完全忽略他的伦理思想,这一情况从19世纪后期开始发生转变。时至今日,不应当忽视这方面的研究在国外学界已经成为共识。随着研究的深入,笛卡尔伦理思想在文本与理论上的复杂性被更加深刻地揭示出来,学者们对各种问题的争论也日渐白热化。国内学界很早就意识到不可忽视对这一主题的研究。我国学者们主要从笛卡尔的人论思想、临时的道德规则、激情学说、意志理论以及笛卡尔伦理学说的整体结构与思路这五个方面展开相关研究,通过论文呈现出来,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国内学界对笛卡尔伦理思想研究仍有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和空间,翻译笛卡尔的书信集、国外有代表性的研究著作以及以论著的形式整体且系统地研究笛卡尔的伦理思想是我辈学人可以继续前进的两个方向。
    亚当·斯密的自然正义与德性正义
    范良聪
    2021(1): 63-73. 
    摘要 ( )   PDF(1504KB) ( )  
    作为商业社会的首席辩护人,斯密因其正义论给商业社会的秩序来源确立了合法性而广受关注。尽管如此,学界尚未就其正义论的内涵达成一致。回到斯密的道德理论可以为此提供解答。斯密的道德理论秉承苏格兰学派以情感作为道德判断依据的传统,区分了合宜性和德性两个判断标准。体现在正义论上,就表现为自然正义与德性正义的二重奏。斯密虽然把基于交换正义的社会秩序理论视为最重要的工作,但他从未忽视德性之于一个美好社会的重要性,并一直以此来指引自己构建社会理论。斯密的正义论,不论是自然正义部分还是德性正义部分,对于理解当今中国的社会转型进而实现善治而言,皆极富启发意义。
    康德目的论体系中的普遍历史与永久和平
    詹莹莹
    2021(1): 74-80. 
    摘要 ( )   PDF(1457KB) ( )  
    一般而言,和平作为政治目的,主要基于正义权利的考虑。但如果要将和平视为一个永久目的,那就不仅要考察其政治哲学的思想内涵,同时也应理解其历史哲学的维度。康德正是在普遍历史理念的基础上,将永久和平视为最高政治目的来筹划,提出无论是个体或社会,还是国家或国际联盟,人类历史发展都是合目的的。而在康德的目的论体系中,道德是主旨,普遍历史的主体是作为道德存在者的人类,无论从自然目的过渡到自由目的,还是从基于自由意志的道德目的过渡到关涉自由权利的政治目的,自由是普遍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作为政治目的与道德义务的永久和平,需要历史目的论来保障。
    政治伦理
    自尊与自重——罗尔斯正义理论的伦理学承诺
    周濂
    2021(1): 81-89. 
    摘要 ( )   PDF(1480KB) ( )  
    “自尊”是《正义论》中最核心的概念之一,可是由于罗尔斯长期混用“自尊”与“自尊的社会基础”以及“自尊”与“自重”,从而导致了一系列的解释难题。本文在语用学、道德心理学以及规范理论三个层面上区分上述概念,借此重构罗尔斯的自尊解释,进而阐明“平等待人”的真正内涵以及政治哲学的伦理学承诺。
    罗尔斯论基本自由的优先性
    冯秀岐
    2021(1): 90-96. 
    摘要 ( )   PDF(1455KB) ( )  
    基本自由的优先性是罗尔斯政治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论题。在《正义论》中,罗尔斯为基本自由的优先性提供了三个论证,也即良心的平等自由论证、自尊论证和最高级利益论证。经过考察可以发现:良心的平等自由论证的问题在于,良心自由保护的利益无法确保赋予其词典式优先性,针对良心自由的推理也不适用于其他基本自由;自尊论证面临的挑战是,如何证实自尊是最为重要的基本善,如何论证基本自由构成自尊的唯一社会基础,如何以自尊为根据去支持基本自由的词典式优先性;最高级利益论证的麻烦是,罗尔斯既未说明最高级利益的本质及划分利益等级的依据,也未具体解释最高级利益与各种基本善的关系。泰勒以康德式自律观念为基础,重构了最高级利益论证。重构后的最高级利益论证解决了原有论证的麻烦,在《正义论》的框架内为基本自由的优先性提供了有力的辩护。
    人工智能伦理
    虚拟现实伦理学中的“等价原则”及其局限
    张子夏
    2021(1): 97-102. 
    摘要 ( )   PDF(1447KB) ( )  
    拉米雷兹等人认为,要界定“真正”由虚拟现实技术带来的伦理问题,首先需要对内容与媒介进行区分,聚焦于虚拟现实技术这一媒介,然后从该媒介的特征中导出它所特有的伦理问题。他们认为,虚拟现实具备“视角保真性”和“情境实在性”,将导致主体在虚拟世界中的体验与现实世界中的体验趋同,因此我们在运用该技术时应采纳“等价原则”:如果让主体在现实世界中承受某种体验是错的,那么让他在虚拟世界中承受类似的体验也是错的。但事实上,由于“等价原则”建立在“错觉主义”的基础上,而“错觉主义”只适用于不存在认知渗透的体验,因此“等价原则”本身也存在相应的局限。
    机器伦理的来源
    李楠
    2021(1): 103-108. 
    摘要 ( )   PDF(1450KB) ( )  
    目前设计机器伦理系统的主流方案之一是基于规则,然而学界对规则的来源并未达成一致。M. Anderson和S. L. Anderson给出了一种依赖专家直觉的方案,从伦理学家有一致结论的实例中通过归纳逻辑方法提取出规则;Hooker和Kim则对专家直觉提出质疑,建议用康德式的道义论规则来为人工智能主体的行动提供理由。笔者认为两种方案皆有缺陷,进而提倡一种从众的机器伦理规范,这种方法是基于大量普通人行为选择、用机器学习方法构建的模型。对于这种从众的机器伦理,可能有来自实践上和理论上的困难和质疑,但它们都不是严重的和致命的。
    人工智能伦理风险的镜像、透视及其规避
    王东, 张振
    2021(1): 109-115. 
    摘要 ( )   PDF(1450KB) ( )  
    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同时也引起了一定的伦理风险问题,诸如技术伦理风险、社会伦理风险和人类生存伦理风险等。这些伦理风险的背后是主体规范缺失和角色失准、情境变化中矛盾展现、人类关于实践意义认知差异和原则淡化、伦理形态的嬗变与重构等因素。规避人工智能所带来的伦理风险,须坚持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最高伦理规范,在全面深化基本原则遵循的基础上,推进伦理制度建设和新型人机关系建构,不断提升人类应对科技迅猛发展带来的伦理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探索与争鸣
    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中社会排斥的伦理审视
    伍海泉
    2021(1): 116-121. 
    摘要 ( )   PDF(1443KB) ( )  
    社会排斥是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中常见的伦理困境。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中的社会排斥有着多张面孔,主要分为社会心理排斥、社会道德排斥和社会制度排斥。社会排斥将严重加深重大公共卫生危机,扰乱健康的伦理秩序,阻碍人们对于危机的控制与应对。社会排斥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原因,过度的自我认同、对于差异的狭隘观念、极端的个体本位意识都会导致社会排斥现象的出现。要有效规避社会排斥产生的伦理危害,就必须在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中深化人们的道德认知、培育公共精神、厚植人道关怀。
    “我不能”能够成为拒绝行善的道德理由吗?——基于科尔代利“预期义务”的考察
    刘永春
    2021(1): 122-127. 
    摘要 ( )   PDF(1443KB) ( )  
    一般认为,如果行动者由于行善能力有限或者行善代价过大,而未能履行应有的行善义务,那么他可以免于道德上的谴责。奇亚拉·科尔代利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挑战了这一常识,认为上述理由并不能使行动者免于道德谴责,因为行动者有获得行善能力或降低行善代价的预期义务。她的论证存在如下问题:用“合理代价”限定预期义务的适用范围,用“历时解释”回应“特权原则”的挑战,都会使预期义务失去客观性;用以证明预期义务的“传递原则”则犯了以目的正当证明手段正当的错误。如果能力有限或代价过大确实是由于行动者之前基于自由意志的行为造成的,行动者也应该给予适度的道德谴责。
    论康德友谊理论的二重性
    陈曦
    2021(1): 128-134. 
    摘要 ( )   PDF(1459KB) ( )  
    通过对康德不同时期之友谊理论的文本分析与历史考察,可以重新审视康德将友谊划分为“义务之友谊”与“理念之友谊”的内在根据:一方面,基于德性论,友谊是寓于现实世界,兼有对他人爱以及敬重的德性义务;另一方面,出于对理念之“范导性”意义的尊重,友谊又是在经验世界中无法企及的理念,即一种作为裁定所有实践对象和行动之法则的、身为实践完善性之原型的实践理念。据此,文章展现了康德友谊理论的广阔性与包容性,并在此基础上为其一贯性作出了辩护,即康德的友谊理论并非前后不一的矛盾体系,而是层次分明,兼备二重性的现实义务与道德向导。
    论食物伦理的主权维度
    练新颜
    2021(1): 135-140. 
    摘要 ( )   PDF(1451KB) ( )  
    食物伦理的主权维度是继食物安全、食物健康之后食物伦理研究的新维度,其主要诉求是人们有权利按照自己的传统、文化、喜好来决定生产、选择、消费食物。实现食物伦理主权维度的实践框架,首先是保护农民生产的自主权,包括保留种子和传统生产方式的权利,把主权维度的考量融入城市建设,消除城乡分裂;其次是反对连锁大超市对食物供应的垄断,恢复农贸集市,拉近伦理距离,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在食物的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对主权维度的反思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实践框架也需要进一步系统化,并在国家层面形成长效的支持和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