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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善
曹刚
2016(5):
14-19.
共同善是伦理学的重要范畴,但“共同善”的内涵并没得到清晰的界定,且歧义甚多。我们认为,共同善就是共同体的内在目的及其实现,其内涵包括三个方面,其一,目的性共同善。共同体多种多样,其目的也各个不同,但在杂多的具体共同体的背后有一个抽象的共同体,在各个不同的目的背后,隐含着一个内在目的,即:维护和实现合作共生的连带关系。这就是所谓的目的性共同善。其二,条件性共同善。使集体行动成为可能的手段都可称为条件性的共同善,其内容包括支配性权力、激励性制度和社会资本。其三,成果性共同善。成果性的共同善是为满足共同体成员的共同需要,通过集体行动提供的共有、共享的集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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