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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16(5): 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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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伦理:当代中国制度伦理构建的核心命题

傅鹤鸣   

  • 出版日期:2016-09-10 发布日期:2021-12-24
  • 作者简介:傅鹤鸣,深圳大学道德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
  • Online:2016-09-10 Published:2021-12-24

摘要: 当代中国制度伦理建设的根本任务在于解决国家公权力的道德合法性问题,而法律又是现代法治中国国家公权力唯一合法来源。因此,让具有中国特色法律伦理的现代“到场”,用以构建当代中国法律的现代伦理品格,这应属我国制度伦理建设的核心命题。而要完成当代中国法律伦理现代品格的塑造,根本问题在于如何让当代中国法律具有道德以及具有什么样的道德?无疑,在法律是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律化的今天,只有以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方式实现对“国家公权力”的完全驾驭的问题,才能真正让当代中国法律具有现代伦理品格。同时需指出的是,当代中国法律应具有的现代伦理品格,不是实现一般意义上的自由或平等,而是实现制度意义上的、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兼顾起点与结果平等的公平正义。

关键词: 制度伦理, 法律伦理, 人民主权, 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