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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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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研究
    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伦理向度
    戴木才
    2025(1): 1-12. 
    摘要 ( )   PDF(1647KB) ( )  
    21世纪是我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身处正在实现现代化的当今世界,谁能组织政治谁就能掌握未来。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强领导者和组织者,把中国共产党建设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执政党,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肩负的“中心任务”所决定和要求的。加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伦理建设,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尤其是中国式政治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和重要内容,是新时代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基础工程,是创建中国特色政治伦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理论需要。人类社会政治伦理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政治伦理理念、政治制度伦理、政治组织伦理和政治主体伦理等四大方面,政治伦理理念是人类政治伦理之“魂”,政治制度伦理是人类政治伦理之“绳”,政治组织伦理是人类政治伦理之“体”,政治主体伦理是人类政治伦理之“形”。
    伦理学基础理论
    从精神哲学审视人生观
    江畅
    2025(1): 13-22. 
    摘要 ( )   PDF(1696KB) ( )  
    人们对人生观理解存在的一些误区、偏差,导致人生实践中出现不少问题。从精神哲学的角度看,“人生观”之“观”不是看法或观点和态度,而是观念,是关于人生的根本性、总体性观念。人生观包括有关人性、人格以及从人性到人格、从人格到人生的观念,是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聚焦点或落脚点。人生观可以自发地形成,也可以自觉地构建,其系统、完整、正确与否,其层次是高是低,主要取决于个人的作为。人生观可以从人生目的角度划分为幸福主义、快乐主义或享乐主义、悲观主义和极端主义四种基本形态;也可以从实现人生目的的路径划分为自强厚德、自私自利、合理利己、听天由命四种基本形态。幸福主义人生观和自强厚德人生观的有机结合,即自强厚德的幸福主义人生观,是唯一正确的人生观。在人类全球化和文明化的时代条件下,复归这种古老的人生观并赋予时代精神的意涵势在必行。
    汉语道德语言的传承发展和价值维度
    向玉乔
    2025(1): 23-33. 
    摘要 ( )   PDF(1641KB) ( )  
    汉语道德语言是中华民族为了道德生活交往而建构的一个道德话语体系。它是汉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由语音、文字、词汇、判断、语法、修辞等要素构成,具有伦理表意、道德叙事等重要功能,大体上经历了从传统道德语言到革命道德语言再到社会主义道德语言的变迁过程。富有生命力的汉语道德语言对中华文明特别是中华伦理文明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建构作用。它是中华伦理文明的表达系统、记忆系统、创新系统和传承传播系统,也是连接每一个中华儿女的纽带、连接中国与世界的纽带。汉语道德语言的使用状况,既体现每一个中国人的道德修养,也折射整个中华民族的整体文明素养。世界人民也可以通过汉语道德语言审视和了解中国社会,洞察和领略中华伦理文明的独特神韵和巨大魅力。传承和发展汉语道德语言是中华民族保持精神独立性和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
    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
    马克思道德观构建的基础问题——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析
    张永刚
    2025(1): 34-42. 
    摘要 ( )   PDF(1620KB) ( )  
    理解马克思的道德思想,不应陷入“道德论”或“非(反)道德论”这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误区,而应将其置诸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中理解其有效性与客观性。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重要文本,厘清历史唯物主义语境中的道德何以存在,以及其规范性何以建构,是马克思道德观构建的基础问题。马克思在构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以人的存在方式为解释视野,对道德进行了社会学意义上的反思与说明,构建了一种更为科学的道德观。一方面,他以历史唯物主义为解释原则,面向“现实的人”的生命活动和存在方式,形成真正合乎人类生存发展的道德关切。另一方面,这种面向社会生活本身的道德呈现,不仅避开了道德虚无主义和道德决定论的思想误区,而且指出了深刻把握社会运行机制的实践路径。
    马克思早期经济学哲学思想中的伦理探赜——基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文本的考察
    骆婷
    2025(1): 43-50. 
    摘要 ( )   PDF(1705KB) ( )  
    马克思的伦理思想是其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于19世纪40年代生发并展开,在早期政治经济学研究成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已初现端倪。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私有制关系形成的历史考察,重构了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二元对立的社会结构,同时也确证了资本主义社会剥削性的伦理关系;在新的伦理关系中,马克思将“异化”作为其早期伦理思想的核心范畴,揭露了“异化”伪装下资本主义的“非人性”与“不自由”,同时反向暗含了对自由、尊严、剥削等伦理议题的思考;马克思站在无产阶级立场对共产主义展开本质追寻,开掘了无产阶级团结与联合的美德,提供了一套未来指向的道德方案。马克思早期经济学哲学思想中的伦理致思,不仅从实质上回应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所面临的“存在论挑战”,而且也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框架下的道德合法性提供了价值辩护。
    马克思正义观释解的两条线索——基于《资本论》的考察
    曾丹
    2025(1): 51-58. 
    摘要 ( )   PDF(1645KB) ( )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自由、平等、等价的驳斥破除了资产阶级构筑的正义幻象,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事实与规范的割裂并澄清了理论歧误,客观上重构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合法性论证,也筑牢了资本主义批判的理论基础。同时,他从唯物史观出发理解正义,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以人作为目的成为正义成立的两大支点,构成了正义的事实面向和规范维度。由此,一条自洽的正义理路得以彰显: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是历史的必然,这种历史正义终将随着生产的发展走向自身的反面,被剥削阶级则将顺势而为完成革命,在共产主义生产方式下实现事实和规范的弥合,这种由生产内部的现实运动导出的革命合法性显著优于借助外部价值成立的道德声援。
    中国伦理思想
    荀子礼学纲要
    陈乔见
    2025(1): 59-68. 
    摘要 ( )   PDF(1642KB) ( )  
    荀子以礼或礼义为道,他对“礼”之起源、功能和意义的解释主要有四种:一是“礼有三本”的解释,这是从宗教人类学的角度解释祭、丧等礼仪的起源和意义;二是“礼者养也”的解释,这是从社会政治哲学的角度,解释礼义规范何以必要的问题;三是“百王之道”的解释,这是从历史文化的视角解释“礼义之统”的形成;四是“礼义生于圣人之伪”的解释,这是从人性能力来解释圣人制礼的可能性。荀子对礼的四种解释都渗透着理智与理性精神。透过礼的这四种解释,可以理解荀子礼学之全体大用。
    王阳明对道德根据问题的重释
    陈群
    2025(1): 69-75. 
    摘要 ( )   PDF(1604KB) ( )  
    王阳明对道德根据问题的阐释以反省朱子理学为进路,认为朱子论道德根据问题以“心理为二”为前提,理、性不能主动生发德行,存在道德动力困乏的困境。并且阳明指出朱子格物所得的天理之知不能触发道德行为之意念的生成,工夫根据上存在“知不能诚意”的弊端。为解决这些问题,阳明提出“心即理”意义下的良知说与致良知说,赋予良知以活动性,肯定心理合一的本心是知、情、意的统一体,并以致良知为完成德行生成的工夫。虽然阳明的批判存在较多误解朱子理学的情况,但仍对儒家道德哲学产生深远影响,实现了从理本论向心本论的转变,并且成为批判朱子道德哲学的典范。其不足则是将朱子构建的体证道德本体与呈现道德本体相结合的工夫路径,改造为只注重呈现道德本体的工夫论,从而在实践中有可能出现“参情识以为良知”的流弊。
    外国伦理思想
    论鲍曼后现代伦理学的他者视域及边界
    杜红艳
    2025(1): 76-84. 
    摘要 ( )   PDF(1621KB) ( )  
    后现代全面开启了他者视域,基于“他者”,鲍曼建构了后现代伦理学。在鲍曼看来,现代伦理学将“他者”看作矛盾的化身,以秩序取代混乱、以自我代替他者,而“他者”是道德关系当事人之一,消灭“他者”意味着取消道德关系。维持道德关系必须关注“他者”、直面“他者”,道德责任的重要性也只有从“他者”视角出发才能得到凸显。道德责任是“为他者而存在”,如果将“他者”看作陌生人,固着于“与他者共在”,自我只能徘徊于认知空间和审美空间而遗忘道德空间,不会形成道德责任。在后现代重塑道德责任必须改变与“他者”的相处方式,即不将他者看作陌生人,而是将其看作道德当事人之一,通过在不确定性中选择“为他者而存在”重塑道德责任。道德责任不同于传统伦理学的强制性伦理规范,是基于主体间性构建的,非强制又能为人提供安身立命的心灵家园。可以说,“他者”全面凝聚了鲍曼的现代性伦理危机批判、后现代道德机遇分析以及后现代伦理学构建的思路,同时“他者”也预示了后现代伦理学的边界与困境。
    政治伦理
    论公共理性的道德基础
    惠春寿
    2025(1): 85-92. 
    摘要 ( )   PDF(1765KB) ( )  
    公共理性主张诉诸合理公民的共同接受来进行集体决策,由此产生了“只援引公共理由、不援引私人理由”的要求。许多学者把这种要求视为施加给所有社会成员的公民义务,并致力于通过挖掘公共理性的道德基础来捍卫公民义务。他们分别把公民义务解释为基于平等尊重的无条件义务,基于政治共同体和公民友谊的对他人的义务,以及基于政治自主的对自己的义务。但这三种尝试都是失败的:平等尊重的理念太过含混,不能排他性地产生公民义务;政治共同体和公民友谊的理念只能表明人们应该限制自己的理由,不能表明他们必须遵循公民义务的限制;政治自主的理念则太过理想,不适用于非理想的现实社会。它们的失败表明,公共理性向普通公民施加的限制很难通过只诉诸某种特定的道德理念得到充分证成,它或许只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而不是可以约束他人的义务。
    卢梭论公共生活的情感动力及其限度
    党成孝
    2025(1): 93-100. 
    摘要 ( )   PDF(1675KB) ( )  
    “人”与“公民”两种对卢梭理论路径的经典理解均难以融贯解释《爱弥儿》教育方案的要旨。卢梭恰希望调和个体化的“人”与去个体化的“公民”的内在张力,使现代人完成道德与政治化并迈入公共生活。其方案的关键在于,经由家这个转置单位的建构,个体情感得以扩展为道德与政治情感,成为支撑公共生活的动力。但通过在续篇《爱弥儿与苏菲》中展示家的建构在情感维度的内在困境,卢梭揭示出这一方案中个体-家庭-共同体同心圆结构的根本脆弱性。这应被理解为在现代道德与政治教育的限制性约束下,他对支撑公共生活情感之限度的提示。这一提示为思考现代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提供了一种情感主义视角。
    科技伦理
    人工智能意识的可及性及其伦理前置
    陈万球
    2025(1): 101-107. 
    摘要 ( )   PDF(1599KB) ( )  
    传统哲学理论认为机器不存在意识和认知能力。智能科技急速迭代进化,对类脑科学研究需求迫切,两者叠加影响使得机器意识研究成为当今的理论前沿和学术热点。机器意识研究可以深化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借助科学佐证与技术细节,必将深化哲学的科学性与前沿性。作为一种技术构想,机器意识是一种基于某种哲学思想来探讨机器是否真正拥有意识与机器意识的本质及建构的理论和方法。以“生物算法”为基础的人类意识,最终将会被以形式化算法为基础的人工智能充分模拟。可以预见,随着人工智能矛盾运动的惯性推力,人工智能意识在不久后将可能成为现实。然而,人工智能并非人类“终结者”。将伦理置为机器意识发展的前置条件,是应对其风险的时代之需。
    数据正义问题与分布式责任
    田广兰
    2025(1): 108-117. 
    摘要 ( )   PDF(1641KB) ( )  
    大数据技术“消失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在带来了更多的自由、福祉和可能性的同时,也招致了数字可行能力不平等、算法歧视和数据殖民主义等数据正义问题。数据正义问题具有的多元主体性、非意向性、复杂因果性等特征超出了传统道德责任理论的边界。问题的解决要求理论的创新,弗洛里迪建构的以接受者为导向的伦理学范式拓展了能动者的概念,指出分布式道德是信息时代道德行为的常见形态,主张用反向传播的分布式责任作为责任的分配方式。尽管存在人工能动者如何担责、抑制创新、全球性责任分配何以可能等问题与挑战,但应该承认分布式道德为数据正义问题提供了有说服力的解释,分布式责任为数据正义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行的伦理治理方案。
    青年论坛
    论道德与法权的关系——一种基于康德文本的解读
    孙惠中
    2025(1): 118-125. 
    摘要 ( )   PDF(1675KB) ( )  
    多年来学者们一直对康德哲学中道德与法权的关系问题争论不休,甚至赫然形成了独立论和依赖论的对立阵营。对于这一经典问题,应采取温和的依赖论立场来看待,但对它们之间究竟是分离的还是同一的,仍不能一概而论。法权必然在一定意义上基于道德,出于自由与道德法则的相互回溯关系,法权的确不能完全脱离道德凭空出世。法权义务是通过自律的理性存在的道德法则而具有了强制他人的权限。然而,法权原则只致力于保障外在自由,规定行动的合法性,使行动首先是合乎义务的。若是缺乏对主观准则的要求,法权法则就不能同时被视为该主体的道德法则。进一步地,着眼于推动行为的动机,允许外在强制的法权原则与以内在强制为动机的德性原则形成分野。由此,法权与道德是同源的,但又并非必然同一的。
    探索与争鸣
    “君子之学”何以“美其身”——兼论儒家即身化的德性修养观
    冯昊青
    2025(1): 126-132. 
    摘要 ( )   PDF(1603KB) ( )  
    “君子之学美其身”意味着人们能够通过对“君子之学”的亲身躬行,涵养出典雅得体的美身气象。这一命题彰显着儒家一种独特的德性修养思想,即“美善相和”的伦理观、“即身道在”的修身观、“德充于容”的工夫论。“美善相和”的伦理观揭示了审美与伦理的统一性,即君子之美源于良善性端的自然流溢;“即身道在”的修身观诠释了德性修养的即身性,将形上的仁义道德落实为形下的亲身证道;“德充于容”的工夫论阐释了气质转化的可能性,应允内在修养可以外焕为美身气象。深入阐释儒家这一独特的德性修养思想,不仅能够为当代德育创新性发展提供镜鉴,亦有助于中国自主德育知识体系的建构。
    居住价值进阶中“空间界限”的确立、认同与圆融
    陈丛兰
    2025(1): 133-140. 
    摘要 ( )   PDF(1614KB) ( )  
    居住伦理涉及既定空间的为人所用并造福于人的身心安宁。这些既定空间有其或直观或抽象存在的界限,使人方方面面的存在,时时刻刻的行为,都处在不同界限之间,由此决定了人在世上的方位、方向。栖居作为人类生存和休养生息之生命活动的基本方式,内含了定居、安居和乐居等类型或因素,而定居、安居和乐居构成居住伦理价值谱系。从定居、安居到乐居价值进阶的内在逻辑正是人的意志受其求生、求定和求知取向驱动,为了生存而定居,在定居中构建特定的空间界限,习惯和认同这一特定空间界限即为安居,最后为实现自我、获得本真性生活而在这一特定空间界限内自得其乐即为乐居。空间界限之于人的存在及其生活世界的意义至关重要,没有特定的空间界限,不仅无法构建一个属人的世界,人所置身的世界也无法满足个体或族群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以及个体的自由发展与完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