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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论中国式现代化的和平发展特质及伦理深蕴
    王泽应
    2023(1): 1-8. 
    摘要 ( )   PDF(1571KB) ( )  
    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和平发展构成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本质特征。和平发展之所以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价值特质,不仅因为中华文明的血液中没有侵犯别国和掠夺别国的基因,消除战争、实现和平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最迫切、最深厚、最强烈的愿望,而且因为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的和平发展特质是对五千年中华伦理文明所形成的“以和为贵”“协和万邦”“和而不同”“人心和善”等伦理美德的创新性发展和全面继承,凸显出了中华伦理文明新形态的价值特质和精神要义。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经历自古及今的历史变迁和递嬗发展并成为人类连续性文明的典范,与其始终坚持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协和万邦的和平主义价值追求有着一种内在而紧密的联系。中国式现代化的和平发展特质和价值追求决定了其在对待其他文明和人类文明的关系问题上必然要求建构“文明的和谐”,建构人类文明包容互鉴的和谐谱系。
    中国式现代化的伦理意蕴
    曾建平
    2023(1): 9-16. 
    摘要 ( )   PDF(1565KB) ( )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着丰富的伦理意蕴,包括领导力量的无私性、思想理论的科学性、价值追求的人民性、利益分配的公正性、政治权利的正当性、国际行为的道义性等。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时代化理论成果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摒弃了以“单一”的思维、“单面”的人、“单层”的富裕、“单向”的模式、“单边”的世界为表征的西式现代化逻辑,领导人民成功探索推进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式现代化,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现代化的新模式、新路径,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有效超越了西方现代化面临的个人与集体、自由与平等、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等伦理困境,展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道德境界,即文明高度上的全新性、实践向度上的全面性、社会温度上的全民性、覆盖程度上的全域性、民主广度上的全程性、国际维度上的全景性。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三重伦理智慧
    郑立新
    2023(1): 17-24. 
    摘要 ( )   PDF(1569KB) ( )  
    走什么样的现代化道路是根本的政治伦理问题。西方现代化道路是以资本扩张和强权政治为其底色,以牺牲他国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代价,造成深刻的国际不公和国际冲突、对抗,必然存在严重的伦理问题。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以和平、合作和共享为伦理底色,实现了对强权政治的伦理超越、对西式全球化的伦理补救和对资本逻辑的伦理规制,为消解全球性危机、维护世界和平和公平正义、破解资本逻辑带来的两极分化难题贡献了重要的伦理智慧。
    “中华伦理文明新形态”专题(笔谈)
    中华伦理文明新形态的内涵要义和研究意义
    向玉乔
    2023(1): 25-26. 
    摘要 ( )   PDF(1542KB) ( )  
    中华伦理文明新形态的生成机理
    易小明
    2023(1): 27-29. 
    摘要 ( )   PDF(1463KB) ( )  
    中华伦理文明新形态的内容体系
    李桂梅
    2023(1): 30-32. 
    摘要 ( )   PDF(1462KB) ( )  
    建构中华伦理文明新形态的五个着力点
    靳凤林
    2023(1): 33-34. 
    摘要 ( )   PDF(1368KB) ( )  
    新时代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研究
    论公民美德问题之难——兼序吴俊《政治伦理视域中的公民美德教育研究》
    万俊人
    2023(1): 35-43. 
    摘要 ( )   PDF(1598KB) ( )  
    我们时代的问题确乎太多,但无论如何,公民美德都在最突出且难度较大的问题之列。这既有直接可感的或经验层面的现实理由,又有间接的或超验层面的理论理由,还有较具“中国特色”的道德文化理由。公民美德凸显为当下中国社会的时代性急迫课题,实际上也意味着我们的社会所面临的公民美德问题已然较为严重,此谓之公民美德问题之重。相较于一般公共议题,公民美德显然更为敏感、更为复杂,因之更具争议性,其公共效应也更为复杂久远,此谓之公民美德问题之难。明乎公民美德问题之重之难,实际上也就为我们更好地了解并探讨这一论题提供了可行的路径和方法,此当所谓“问题意识”或“以问题为导向”的应有之义。
    中国共产党人伦理精神百年演进的点、线、面
    康来云
    2023(1): 44-49. 
    摘要 ( )   PDF(1546KB) ( )  
    中国共产党人伦理精神的百年演进呈现出连续性和阶段性相统一的特征,既表现为党在某一个阶段面对某一特定时代课题时的道德追求与精神风范,也表现为这些“精神坐标”串接起来所展示的完整图谱。考察中国共产党人的伦理精神,就要将其置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进程中,既要考察作为整体和系统的伦理精神,也要考察一个个鲜明具体的“伦理精神”。厘清中国共产党人伦理精神百年演进的点、线、面,是纵向把握中国共产党人伦理精神演进轨迹的必然逻辑,也是横向理解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伦理精神展现形态的必然要求。
    中国公共健康伦理学的理论自觉与范式转换
    朱海林
    2023(1): 50-56. 
    摘要 ( )   PDF(1552KB) ( )  
    理论自觉不仅直接关乎中国特色公共健康伦理学的理论构建,也直接关乎中国公共健康伦理学的持续发展和现实功能的发挥。中国公共健康伦理学的理论自觉包括对学科关系、中西关系、古今关系以及理论与实践关系的自觉等四个基本维度;其问题域或基本理论结构包括本体论层面的基本问题、对象问题和范畴问题,认识论层面的视角和向度问题以及价值论层面的发展取向、价值追求和学者的价值选择问题。范式意识的自觉是中国公共健康伦理学理论自觉的方法论标志。当前,中国公共健康伦理学研究范式应该实现从西方范式向马克思主义范式、从个体论或整体论向个体论与整体论相结合的范式、从职业伦理或实践伦理向职业伦理与实践伦理相结合的范式转换。
    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
    《共产党宣言》伦理感召力的三重逻辑
    崔东方
    2023(1): 57-63. 
    摘要 ( )   PDF(1553KB) ( )  
    在《共产党宣言》中,间性主体性伦理定位带来的存在感、真挚伦理情怀带来的关怀感表征着作者间性叙述立场满足了受众主体性诉求,符合无产阶级革命伦理主体论;真理逻辑的感召力、思潮甄别的说服力、美好愿景的关怀力、策略可行的吸引力、强大“共同体”的向心力构成了其内容的针对性,满足了受众发展需要和期待,彰显了无产阶级革命伦理目的论;文章结构裂变加强了文本的感召力,抑扬顿挫的散文韵律美、生动形象的文学意境美、情真意切的演讲鼓动力、雅俗共赏的语言通俗美形成的语言创新提升了文本感召力,共同促成了其形式的创新,符合了受众接受审美心理需要,彰显了无产阶级革命伦理方法论。这三重逻辑是对革命伦理关系的正确判断与运用,也是学界讲好中国故事、推动21世纪马克思主义走向世界的行动指南。
    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与道德之争及其当代启示
    韦庭学
    2023(1): 64-69. 
    摘要 ( )   PDF(1549KB) ( )  
    针对“资产阶级学术”(梅林语)批评历史唯物主义否认一切道德和伯恩施坦的“修正主义”受到追捧的状况,梅林和考茨基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对马克思主义与道德问题的关系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他们不仅反驳“历史唯物主义否定一切道德”的观点,还试图阐述无产阶级的“新道德理想”;他们认为道德判断并非与马克思主义无关,只是不应当从道德优越性来评判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回顾第二国际理论家们的这些争论可以发现,以伯恩施坦为代表的“修正”派虽然选择了与现实妥协的态度,但是他们的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当时把马克思主义归结为机械决定论和宿命论观点的反驳;同样,以梅林和考茨基为代表的“正统派”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研究作出过积极的贡献,但是,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如何避免伦理相对主义的挑战以及无产阶级新道德的实质是什么等问题,需要后人作出进一步的解答。
    中国伦理思想
    论孔子之“乐”
    刘立夫, 黄小荣
    2023(1): 70-76. 
    摘要 ( )   PDF(1565KB) ( )  
    孔子之“乐”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感官快乐、物质享受;二是精神快乐尤其是道德幸福;三是精神自由。孔子之“乐”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强调礼对快乐的节制和对仁的追求。道德是理解孔子之“乐”的关键,回归道德本身,成为一个有道德的君子才能创造和享受幸福。孔子的快乐之路即向善之路、成德之路或成人之路,具体包括弘道、顺性、节情、成教和游于艺等五个不同方面。
    论“君子公民”的权利基础与道德边界
    马俊
    2023(1): 77-85. 
    摘要 ( )   PDF(1581KB) ( )  
    “君子公民”理论作为一种儒家现代化的“身份转型”方案,仍面临诸多挑战,其中之一便是需要厘清其权利基础和道德边界,亦即正确处理权利与道德的关系。一种可能的辩护是:君子公民是道德主体与权利主体的双向互补,借鉴罗尔斯所刻画的两种道德能力,可以化解其双主体的内在冲突。一方面,君子公民的行动逻辑仍然基于权利主体,其基本行为规范与公民道德体系是相容的;另一方面,君子公民又是一个道德主体,他不局限于以权利为核心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还追求个人的美德与群体的共同善,通过道德自律寻求内在超越,从而实现更高的自我价值。
    从交互主体视角看儒家对世界伦理的贡献
    冯骏豪
    2023(1): 86-93. 
    摘要 ( )   PDF(1721KB) ( )  
    现代学者尝试反思西方主流的追求普遍规则的伦理学理论,以着重社会与家庭角色的关系互动的方法诠释儒家的道德哲学与伦理观,并认为这是儒家能够贡献未来世界伦理的所在。儒家通过家庭与社会以及前人与后人的关系网络,以实践与示范作为传播方式,尝试建构其伦理价值的传播体系。以朋友关系作为突破点,则说明了儒家跨文化的价值传播的可能。在儒家的框架下,未来的世界伦理并不是发现绝对普遍的规则,而是通过文化之间的关系互动,双方相互学习对方有效成素,不断地示范、实践与探索,从而追求道德价值在当下的场景中最适当的实践。这个框架便是对未来世界伦理的贡献。
    外国伦理思想
    柏拉图《理想国》中的价值与事实观
    龚群
    2023(1): 94-101. 
    摘要 ( )   PDF(1565KB) ( )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有两类重要的价值与事实二分,一类是在世界整体意义上,柏拉图认为在感觉经验的现象世界之上还有一个理念(形式)世界,前一个是事实世界,后一个是价值世界。现象世界是由于模仿了理念世界而存在,或它只是理念世界的影像。并且,对于理念世界的知识是真知,而对于现象世界的知识,只不过是意见而已。另一类是对于人类政治社会而言,柏拉图认为在现实的政体之上还有一类价值理想的政体,只有它才是真正正义的政体,希腊的四类主要政体并不是真正具有理想价值,它们一个比一个更远离理想价值,因而它们也都只是人类政治社会存在的事实,而并不代表真正的价值。这样两类价值与事实的二分,对于人类的思维方式有着深远影响,尤其是后者,柏拉图所提出的理想价值政体构想,是人类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的乌托邦,在几千年西方历史上尤其是近代历史上发挥了重要影响。
    弗洛伊德式主体的发生、结构与伦理地位
    卢毅
    2023(1): 102-108. 
    摘要 ( )   PDF(1586KB) ( )  
    作为弗洛伊德晚年最重要的文本之一,《(自)我与它》(Das Ich und das Es)既是弗洛伊德对其理论发展的深化与总结,也是对精神分析理论创立以来所面对的临床难题的反思与回应。然而,由于从英译本转译且尤其是对弗洛伊德思想缺乏确切把握等原因,汉语学界长期以来都以“本我—自我—超我”的所谓“三我”结构来概括弗洛伊德在文本中构建的精神装置模型,因而错失了弗洛伊德在文本中所呈现的(自)我与作为构成(自)我之基础的“非我”即“它”之间的内在张力及其效应,进而也错失了洞见弗洛伊德式主体的发生、结构与伦理地位的重要契机。结合拉康对弗洛伊德“它曾在处,我应生成”(Wo Es war,soll Ich werden)的解读,有理由认为弗洛伊德已经揭示了在布伯式的“我—你”关系或列维纳斯式的“我—他”关系之先,对作为主体的“(自)我”具有更加原本的存在奠基作用以及伦理意谓的“我—它”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创造性重构对于精神分析治疗的实践意义。
    重释密尔伤害原则
    冯秀岐
    2023(1): 109-116. 
    摘要 ( )   PDF(1567KB) ( )  
    伤害原则是密尔《论自由》的核心原则,也建构了现代人对自由及其界限的基本理解,因而,明晰伤害原则的内涵及有效条件至关重要。学界曾普遍认为,伤害原则的有效性依赖涉己行为和涉他行为的有效区分。但众多学者批评指出,个人的所有行为都必然影响他人,故并不存在纯粹涉己行为,因此,伤害原则是不切实际的教条。为了拯救伤害原则,研究者们从两条进路进行了辩护:一是坚持涉己和涉他行为的区分对伤害原则的重要性,同时调整区分两者的标准;二是认为伤害原则强调的是,干涉他人自由的唯一正当理由是防止非同意的伤害,而涉己和涉他行为的区分对伤害原则并不重要。但这两条辩护进路都未能成功,前者给出的区分标准无法令人满意,而后者则不符合密尔的文本。更好的辩护进路是,将伤害原则重新诠释为干涉他人自由的唯一正当理由是防止伤害他人。这种重释不但可以避免难以区分涉己和涉他行为的难题,而且能得到密尔文本的充分支持,足以拯救伤害原则。
    克里斯托弗·哈尔贝希美德本体论的出场与展开
    刘雨濛
    2023(1): 117-124. 
    摘要 ( )   PDF(1581KB) ( )  
    克里斯托弗·哈尔贝希系统阐释了美德的概念意涵,并第一次从本体论层面回答了“什么是美德”这一基础性问题,构建了内容丰富的美德本体论。不同于以往美德伦理学家对美德概念的解读,他认为美德不是“有用的性格特征”,而是“具有内在价值的性格特征”。哈尔贝希将托马斯·霍尔卡的递归理论发展为一种更突出美德概念之基础地位的“美德递归论”,认为内在价值是理解美德概念的关键。根据“美德递归论”,美德是对其他内在价值的态度,且其本身也具有内在价值。从某种程度上说,当代美德伦理学的理论发展已陷入瓶颈期,哈尔贝希对美德概念的重新阐释有效解决了当代美德伦理学对美德概念和美德本体论关注不足的问题,他的伦理学说为“美德伦理学”之后的“美德理论”贡献了崭新且极富启示性的思路。
    探索与争鸣
    临床“情感增强”实践的权利体系及其伦理向度
    易显飞, 胡景谱
    2023(1): 125-132. 
    摘要 ( )   PDF(1573KB) ( )  
    生物医药、基因编辑、神经植入、脑机接口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使得基于上述技术的医疗手段实现人类“情感增强”逐渐成为现实。“情感增强”关涉到人类精神状态,所关联的技术手段相对前沿,且在实践中存在“治疗”与“增强”边界模糊的问题,因而导致公众在相应临床实践中的相关权利被忽视或被剥夺。有必要从“情感增强权”、知情同意权、“不完美权”、受试保护权、个人隐私权等维度构建权利体系,明确公众在“情感增强”临床试验及实践中享有的权利与适用范围。要实现上述目标,应遵循安全有效、道德底线、知情同意、信息保密、公平可及、差异发展等伦理原则,并通过优化专项伦理审查的治理体制、建立独立动态管理的顾问专家库、强化专项伦理教育培训和宣传普及等具体路径为权利体系的平衡与充分实现提供伦理保障。
    《黄帝宅经》的居宅伦理奥义探论
    陈丛兰
    2023(1): 133-140. 
    摘要 ( )   PDF(1577KB) ( )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对居宅伦理文化的重视与求索。“宅兹中国”在文明中国价值谱系中始终占据本源的地位。安土重迁和重视家居生活的中华民族对屋宅有着更执着的追求与眷恋。作为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宅经,《黄帝宅经》综合了诸多史传的宅典,融汇了道家、阴阳家的思想,还糅合了儒家关于人伦规范、人格修养的思想。其宅论将住宅置于天道的宇宙论形上背景中,使它成为沟通天地人神的现实环节,以及建构家庭人伦行为准则的最直观模式。进而,在对“人宅相扶”人居环境生态的理想勾画中,通过宅之善与人之善的相互成就,确证家人、家族的平安幸福,实现天地人神四重关系的共生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