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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21(6): 7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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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性的悖论——试析关于康德自主性概念的两种诠释

陈杨   

  • 出版日期:2021-11-10 发布日期:2021-12-30
  • 作者简介:陈杨, 法兰克福大学哲学博士候选人。
  • Online:2021-11-10 Published:2021-12-30

摘要: “作为自我立法的自主”的概念在康德的伦理学中一直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一般地,康德论证说主体的自由意味着主体能够进行“自我立法”,即在行动上获得自主性,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在康德看来,只有自主的行动才是道德的。然而,根据以平卡德为代表的当代学者的诠释,这种自主性概念可能面临着一个棘手的悖论。为了解决这个悖论,科斯嘉德发展出了一套关于自主性的“自我塑造”的诠释。但是,这种新的诠释并不成功,仍然会引起新的悖论。康德所要求的自主性似乎在理性主体的第一人称维度很难实现。而利用心灵哲学中的“集体意向性”概念,自主性可以在一种主体间性的维度得到捍卫。

关键词: 自主性, 自我立法, 悖论, 科斯嘉德, 自我塑造, 集体意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