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冯契先生的“自由”观念既是哲学范畴,也有一定的社会政治意义。自由人格、自由意志的实现不能脱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自由人格的问题离不开社会性存在这一前提,人的社会实践伴随着自由人格实现的历程。“权威主义”盛行或者出现“权威”凌驾于群众之上的情况,往往会对人民群众形成自由独立人格产生消极的影响,应当予以警惕,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的社会应该是与异化“权威主义”盛行的社会有着明确界限。自由人格与自由社会是互为前提的,理想的社会应该是个性解放与社会凝聚力都得到保障的社会,人道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结合是实现这种理想社会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