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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16(4): 86-89.

• 政治伦理 • 上一篇    下一篇

亲属容隐根据并确认伦理权利——基于亲属容隐对伦理和法律关系两难之解

张国钧   

  • 出版日期:2016-07-10 发布日期:2021-12-24
  • 作者简介:张国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哲学博士。
  • Online:2016-07-10 Published:2021-12-24

摘要: 亲属容隐作为正式制度,依法追究一定违法犯罪嫌疑人,以维护法律关系和公共秩序;同时自上而下赋予嫌疑人的亲属以豁免权,保证其豁免举证义务,悉心敦睦伦理。从而对伦理和法律关系,解两难,达两全。自上而下赋权,则基于并落实伦理权利,即伦理本体内生的对世权,是从和渗透态伦理对应的实体态伦理内、外不同权利义务分化、转移,自下而上内生并落实的对世权,类似于民法物权,不同于自然权利、法律权利、道德权利。

关键词: 伦理本体, 人性, 敦睦伦理, 法律关系, 亲属容隐, 伦理权利, 中式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