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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18(4): 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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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伦理委员会建制与功能及对我国的启示

王宗宣, 葛晨虹   

  • 出版日期:2018-07-10 发布日期:2021-12-17
  • 作者简介:王宗宣,广西师范大学讲师;葛晨虹,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教育部伦理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 基金资助:
    教育部“伦理视域下中西政治文明比较研究”(17JJD720007)
  • Online:2018-07-10 Published:2021-12-17

摘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等制度治理基础上,充分发挥德治等资源力量,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思路。让各类伦理委员会成为社会治理中的有效力量,是当今较发达国家比较多见的做法。韩国伦理委员会的建制与效果经验,值得评介与借鉴。伦理委员会是韩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机构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各部门领域依法行使权力的一种组织形式,又是依法维护行业伦理规范,成为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接受民众监督和投诉的直接渠道,是维系行业、民众、政府三者关系的重要媒介和通道。“伦理委员会”作为韩国政府机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专业性、伦理性和权威性等效能,韩国各类伦理委员会,在提高政府及行业决策和执行中的“应然”秩序和效率,增强政治公信力,促进行业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社会文明与公民道德素质程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效用。如何使我国治理资源和力量多元整合,多维治理,实现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韩国及世界他国的伦理委员会建制可为我们提供启示和可资借鉴的经验方式。

关键词: 社会治理, 韩国, 伦理委员会, 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