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中西正义论之源起,义与正义在其本质论、功能论、与其他重要德目的关系论、形态划分论等多层面都呈现出某些相似与相异。两者总体上以行止合宜与合法为本质内涵,而在涉利行为上则以正当与公平为本质要求,从一般与具体两个角度获得自身规定。两者主要从社会人际关系和利益分配与交换的角度进行了形态划分,其规范目光分别指向人伦—政治领域和政治、经济、法律等多社会领域。秉承礼治情感主义和法治理性主义,它们各属情义与理义体系。义与正义都强调差异性公平,主张社会分工和差等分配。两者在功能上对培养个体德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定有重要作用。义与正义的比较研究,为厘清中西正义论的异同提供了一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