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儒家文化一直将家庭作为伦理的根基,更多地将血缘伦理作为实体性的家庭伦理,忽略了婚姻关系的实体性地位。这种以血缘伦理关系作为家庭实体关系的家庭伦理设计,会带来男女关系不平等、家庭关系失衡等问题。在家庭核心化和提倡主体性的现代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忽略会带来婚姻关系“失魅”、男女关系对立等问题。而考察和提取儒家家庭伦理中本有的血缘逻辑和姻缘逻辑,有助于解释和还原自在自为的家庭中作为主体的家庭成员、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家庭伦理秩序和家庭实体之间的本然规律,有助于解释和克服现实中家庭作为伦理实体遇到的一些问题,有助于推进新时代应然层面的家庭的发展、经营更理想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