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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20(6): 41-48.

• 西方伦理思想 • 上一篇    下一篇

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对社会秩序整合的意义及其限度

夏明月, 华梦莲   

  • 出版日期:2020-11-10 发布日期:2021-12-09
  • 作者简介:夏明月,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华梦莲,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经济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市域社会的城乡逻辑及其治理选择研究”(20CZX0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阳光计划”科研项目“大学生网德教育与网络空间伦理规范研究”(17YG05); 上海高校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基金“中国商帮伦理的现代反思”(2017140001); 我国民营企业中的劳动关系伦理构建研究(2016110133);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CXJJ–2019–383);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2018110287)
  • Online:2020-11-10 Published:2021-12-09

摘要: 哈贝马斯在交往理论的基础上倡导商谈伦理,又由商谈伦理引出整合社会秩序的方案。他认为抽象的道德不是实现社会秩序整合的途径,要实现社会秩序整合必须发挥商谈伦理的作用。虽然哈贝马斯商谈伦理对于社会秩序整合具有一定意义,但是也存在有待突破的理论限度, 主要表现为过分夸大了语言的作用及实践的困难性。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传统思想向现代文明的转变,引发了经济秩序、政治秩序、社会秩序、生态秩序相关的一系列问题。面对上述问题,在运用商谈伦理时需要使一切参与者保持自由个体的独立自主性,保证规范的有效并取得所有相关者的赞同,由此,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思想对现阶段中国转型时期的社会秩序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交往理论, 商谈伦理, 限度, 市场经济, 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