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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21(6): 12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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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与乡土伦理的重建

吴青熹   

  • 出版日期:2021-11-10 发布日期:2021-12-30
  • 作者简介:吴青熹,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党建+微治理’促进社区治理创新研究”(19BSH020); 江苏省社会科学优青项目“中国特色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的实践研究”;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18ZZA002)
  • Online:2021-11-10 Published:2021-12-30

摘要: 中国传统乡土伦理不仅嵌入在农耕经济与地方性的初级社会共同体之中,更是嵌入在乡村社会的治理结构之中。近代以来,这种“嵌入性伦理”受到国家与市场双重力量的强大影响。从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角度看,乡村伦理的建构需要面对两个现代性的问题:一是国家权力的下沉及其对乡村社会的改造;二是市场经济力量的冲击。乡村伦理只有“嵌入”到国家意识形态、市场理性以及作为现代性的工业化浪潮中,才能形成具有现代性意义的伦理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十分重视乡村伦理在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意义。党建引领的“三治融合”,使得中国乡土伦理以“德治”的方式,有机地嵌入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中而得以“重构”。通过党建引领的“三治融合”来重构乡村伦理,一方面可以使乡村伦理与现代国家建设相适应,另一方面也可以与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法治精神相结合,从而形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和现代性地方公共精神。这既是乡村伦理重构的基础,也是其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 乡土伦理, 乡村治理, 公共精神, 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