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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es in Ethics ›› 2026(4): 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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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e-Qin Confucian Theory of Emotion and Its Moral Functions

Kang Yu   

  • Online:2026-07-10 Published:2026-08-31

先秦儒家情论及其道德功能

康宇   

  • 作者简介:康宇(1978—),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摘要: 先秦儒家论情,兼指情实与情感,二者统摄于诚的哲学根基,是内在生命在与外境相接时真实无伪的显发。本真之情内含道德指向性,是构成恻隐、是非、羞恶、辞让等道德情感或判断的初始动力。礼乐文明亦以情为人性基底,讲求“礼因人情而为之节文”“乐由中出”。由此,形成性情贯通、情理交融的伦理格局。汉宋以降,“性阳情阴”“性体情用”诸说渐次遮蔽先秦情论原初取向,情沦为性之附庸。重返先秦语境,既可揭示道德动机所依托的情感之本源基石,也为社会规范提供“称情”的合法性判准,更可超越西方伦理学中理性与情感的二元对立,接引一种更具生命温度的思想进路,为当代道德哲学重拾情理相融的实践智慧提供参照。

关键词: 先秦, 儒家, 情, 道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