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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16(2): 1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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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伦理及其当代形态

马越   

  • 出版日期:2016-03-10 发布日期:2021-12-24
  • 作者简介:马 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
  • Online:2016-03-10 Published:2021-12-24

摘要: 有关消极伦理与积极伦理的区分构成了当前伦理学探讨的一个话题。积极伦理主要是表明行为者应该做什么,其显著特点之一就是行为界限具有模糊性,同时积极伦理可能要求行动者花费应有的时间与精力来完成某种伦理行为。而消极伦理则通过道德禁令的形式呈现出一种边界清晰、定位准确、操作性强的道德规范以及对想要避免之后果的一种更为直接的路径。不论是传统的宗教教义,还是现代的道德理论,似乎都呈现出人们对消极伦理的偏爱超过了积极伦理。消极伦理在生态文明社会中表现为一种放弃之美德,这种美德的本质就体现在对那些过高的物质追求和经济繁荣的主动放弃上,而这种放弃的目的在于对未来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利益和权利提供保障。

关键词: 消极伦理, 放弃之美德, 积极伦理, 道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