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伦理学发端于古希腊,自肇始之日起,就陷入了理性主义与情感主义两大传统之争中。理性主义将理性视为道德的基础和来源,把人的情感当作主观的东西排除在伦理认识之外。情感主义虽然认为情感才是道德行为发生的基础,试图扭转情感与理性在伦理学中的建基地位,但是对“情感”的理解带有自然主义的痕迹。舍勒“面向具体情感本身”,通过现象学考察,来发掘情感的本质,揭示出“心有其理”。一方面,由强调“情感先天”,突出“情感”的伦理学意义,舍勒实现了对以康德伦理学为代表的理性主义传统的超越;另一方面,由释解“情感”非自然主义的内涵,指出情感的在体性,实现了对以休谟为代表的情感主义传统的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