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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18(4): 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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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人工智能的形式伦理及其逻辑基础

王淑庆   

  • 出版日期:2018-07-10 发布日期:2021-12-17
  • 作者简介:王淑庆,湖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道德决策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人工智能的道德决策研究”(17CZX01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环境下信息价值开发的伦理约束机制研究”(17ZDA023)
  • Online:2018-07-10 Published:2021-12-17

摘要: 欲使人工智能体具备道德决策能力,一种可设想的工作是基于形式伦理,即把伦理原则或规则形式化。形式伦理学的初衷并不是面向人工智能,但其做法却适用于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的形式表达必须基于某种逻辑语言及其推理规则,经典逻辑是不够的,所以有必要发展和道德、行动相关的逻辑来适应人工智能道德决策的需求。最为著名道义逻辑为形式伦理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应该把它和心智逻辑结合起来。从人工智能体实施行动的过程来看,能动性逻辑是表达机器的道德行动与推理比较有前景的逻辑。

关键词: 人工智能, 道德决策, 形式伦理, 能动性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