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理性的正当性基础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相对于目前最有统治力的平等尊重观,近年来较为流行的一种看法认为,公共理性的理论条件建立在包含了公民群体成员的共治和公民友谊两大部分所构成的社群价值的基础上。共治观的问题是,其强版本无法与公共理性相容,而其弱版本又松散到能同时对与公共理性相竞的聚合路径提供支持。公民友谊的问题是,一方面公民友谊内容中的一般性部分就可还原为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尊重,另一方面其概念中特殊的关系性属性要么在规范性上依然属于平等尊重的理念,要么其作为社会事实的属性无法为公共理性的道德要求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