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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19(1): 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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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科学的伦理学何以可能——康德的纯粹实践哲学及其使命

袁辉   

  • 出版日期:2019-01-10 发布日期:2021-12-13
  • 作者简介:袁 辉,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讲师,哲学博士。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德国古典哲学与德意志文化深度研究”(12&ZD126),华中科技大学“国际导师计划”[指导教师为德国图宾根大学奥特弗里德·赫费教授(Otfried Höffe)]
  • Online:2019-01-10 Published:2021-12-13

摘要: 康德认为,伦理学是一门和自然科学具有同等地位的道德科学。纯粹实践哲学的使命即是将这门科学建立在纯粹的理性基础之上,使之成为可能。道德法则是理性不受感性所决定的因果性,即自由的因果性,它和自然因果性一样都源自于人的理性自发性。义务行为指向目的,但后者不是行为的内在要素,因而不是纯粹实践哲学的研究对象,更不是道德科学的基础。完整的义务行为内在地包含着诸多经验性内容,但后者也不是纯粹实践哲学的研究对象,而只是行为在认识论上的根据。

关键词: 康德, 道德科学, 定言命令, 实践哲学, 理性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