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德是对性的规定,儒家的表述又各有不同。孟子以人性为善,其内容即为仁义礼智之德,所以,在孟子那里,德与性是直接同一的。秦汉以后,德与性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了:董仲舒和韩愈的“性三品”说,以德与“圣人之性”、上品之性为完全合一,与“中民之性”、中品之性部分合一,而“斗筲之性”、下品之性中根本不涵德的成分;张载、程朱的二重人性论,以人的本然之性——“天命之性”、“天地之性”——为纯粹至善,性体即为仁义礼智之德,但由于人们所禀气质有所不同,从而使性中之德有被遮蔽的可能;李翱、王阳明的一元人性论,坚持人性本善,尤其是王阳明指出性就是天理,就是良知,也就是仁义礼智之德。由此可见,秦汉以降,儒家虽然不再认为德是人性的惟一内容,但仍认为德是人性所应该具有的内容,或者说是人的本然之性所具有的内容。 [2]《中庸》载:“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肫肫其仁!渊渊其渊!浩浩其天!苟不固聪明圣知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 [3]儒家十分强调“诚”与“心”的联系,他们认为二者的关系可以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诚”存在于“心”中;(2)“诚”需要“心”的体认;(3)“诚”依赖于“心”的主宰功能得以实现。由于“诚”与“心”的这种密切联系,“诚”又表现出道德心理的特征和内涵:它是一种心灵境界;是主体道德意识与道德法则的高度合一;是主体择善固执的道德意志。以上可参见拙文《宋明理学“诚”、“心”关系之三个层面》。 [4]朱熹注曰:“形者,积中而发外。著,则又加显矣。明,则又有光辉发越之盛也。” [5]“道德感染”一词参见曾钊新 涂争鸣等著:《心灵的碰撞——伦理社会学的虚与实》,湖南出版社1993年6月版,第161页。在此书中他们将“道德感染”定义为“个体内在道德的相互移入或投射,是善恶观念、价值观念等在人际间形成的积极影响。” [6]对于任何执政者、教育工作者而言,要倡扬、传播某种道德理念、道德要求,其自身必须要虔诚信奉并能严格遵守,发挥道德表率的作用,否则,任何道德宣传和道德教育都只能是一句空话,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执政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素养,关系到道德建设的成败。 [7]对此,朱熹及其弟子陈淳论述较多:“诚是自然底实,信是人做底实。”“诚是个自然之实,信是个体所为之实。”(《性理三·仁义礼智等名义》,《朱子语类》卷六)“诚与信相对论,则诚是自然,信是用力;诚是理,信是心;诚是天道,信是人道。诚是以命言,信是以性言。诚是以道言,信是以德言。”(《诚》,《北溪字义》卷上) [8]在这些论述中,主要有:“主一谓之敬。”(《论道篇》,《河南程氏粹言卷第一》)“敬只是一个‘畏’字。”(《学六·持守》,《朱子语类》卷第十二)“敬,只是去了许多怠慢。”(《学六·持守》,《朱子语类》卷第十二)“敬是戒慎恐惧之义。”(《易五·坤》,《朱子语类》卷第六十九)“‘敬,只是收敛来。’又曰:‘敬是始终一事。’”(《学六·持守》,《朱子语类》卷第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