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的重义轻利甚至舍生取义,并非主观上要把义与利分离甚至对立起来,而是说面对义与利客观上的冲突,人应该怎么办。舍利取义以至舍生取义当然是可能的,但实际上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只是少数君子。为此,儒家一方面非常重视人的德性修炼工夫,另一方面则着眼于个人德性与政治权力的结合,以实现少数精英的“德性之治”,但其实践效果却不如人意。就义利关系而言,舍利取义还是见利忘义,属于个人的德性;义与利可以得兼还是不可得兼,则主要取决于社会的体制。道德实践困境的破解,有赖于德性与德制的互动。而现代“德制之治”的实现,既有赖于古老的君子化身为现代的积极公民,也有赖于古老的小人起码能够成为保守其道德底线的消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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