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德] 康德.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M].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 邓晓芒.实用人类学·中译本再版序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3] [英] 康蒲·斯密.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解义[M].韦卓民译.上海: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4] 赵明.实践理性的政治立法——康德<论永久和平>的法哲学诠释[M].法律出版社,2009. [5] 焦金波.政治伦理结构探析[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 [6] [德] 康德.永久和平论[M].何兆武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7] 万俊人.正义的和平如何可能?——康德<永久和平论>与罗尔斯<万民法>的批判性解读[J].江苏社会科学,2004,(5). [8] 夏湘远.康德“永久和平“先决条件的政治伦理意蕴[J].学术界,2005,(6). [9] 宣兴章.永久和平的天城:康德国际政治哲学的批判[J].外交评论,2009,(1). [10] [德] 康德.康德历史哲学论文集[M].李明辉译.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2. [11] 姜淼,苗忠颖,张云贵.解读康德“永久和平”思想[J].新西部,2009,(14). [12] 张永忠.论康德“永久和平论”的哲学基础[J].理论界,2005,(7). [13] [德] 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M].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14] [意] 马基雅维利.君主论[M].沈路译.北京:文艺出版社,2010. [15] 张会永.作为永久和平的至善——康德历史目的论中的道德与政治之辩[J].科学·经济·社会,2011,(3). [16] 方向红.无限好客与永久和平——与德里达一起思考勒维纳斯与康德在和平观上的对立[J].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科版),2006,(6). [17] 罗秋立.世界和谐秩序范式的伦理维度——西方永久和平观念的形而上学与批评[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18] 邓晓芒.实践理性的政治立法——康德《论永久和平》的法哲学诠释[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19] 陈晓川.恶、自由与康德的善人概念[J].伦理学研究,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