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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12(3): 66-72.

• 西方伦理思想史 • 上一篇    下一篇

威廉姆斯对传统规范伦理学的“颠破”

方熹, 江畅   

  1. 1.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62;
    2.湖北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武汉 460062
  • 收稿日期:2011-12-26 出版日期:2012-05-10 发布日期:2022-01-10
  • 作者简介:方熹,湖北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华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哲学伦理学和华文教育研究。江畅,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重点项目“西方德性伦理思想研究”(编号:11AZX009)。
  • Received:2011-12-26 Online:2012-05-10 Published:2022-01-10

摘要: 伯纳德·威廉姆斯是20世纪哲学伦理学领域颇具建树的人物。他以“我应该如何生活”的古老传统命题为切入点,质疑理性主义的道德哲学,主张伦理学的不可法典性,“颠破”传统规范伦理学中的见解,对德性伦理学的复兴起到了很大的影响作用。他的这种“颠破”具体体现在他对结果主义(功利主义)和义务论的批判,以及试图利用“内在理由”和“实践必然性”等概念来重申伦理生活的本质和复杂性上。

关键词: 威廉斯, 规范伦理学, 结果主义, 义务论, 伦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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