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研究 ›› 2013(2): 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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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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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见死不救”从道德视角来看可分为三种。对于损人利己的见死不救和损己利人的见死不救,前者严重违背基本道德,后者不违背基本道德,前者入法后者不入法,争议不大。使道德陷入困境的是“利人利己”的这种见死不救的情形,一个和受害对象并无特殊关系和联系的普通民众,在施救对自身并无危害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施救,法律是否有此要求,一直是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对自身并无伤害的施救并不是高级道德的要求,而是我们这个社会基本道德的要求,而基本道德的要求通常体现在法律中。
关键词: 见死不救, 法律, 道德, 入法
中图分类号:
B82-051
聂长建. “见死不救”入法的道德困境[J]. 伦理学研究, 2013(2): 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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