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世纪初兴起的元伦理学运动中,史蒂文森和黑尔是两位最为成功、彪炳史册的元伦理学家。他们的伦理观都追随摩尔、艾耶尔和维特根斯坦,反对“重入世”的传统伦理学在进行道德语言分析以前就“匆忙发表意见”,而将道德语言分析、伦理学研究方法的探讨视为伦理学的主要任务,表现出鲜明的“元伦理风格”和分析哲学色彩。但作为情感主义与规定主义阵营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之间在人工语言还是日常语言、非理性还是理性,以及如何对待规范伦理学等问题上,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差别和对立。立足他们的伦理学探索,分析、比较他们的伦理观,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史蒂文森的温和的情感主义与黑尔的普遍规定主义的理解,特别是有助于我们系统地把握现代西方元伦理学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