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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16(6): 1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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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人性自利”

韩东屏   

  • 出版日期:2016-11-10 发布日期:2021-12-24
  • 作者简介:韩东屏,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
  • 基金资助: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研究费项目“从马克思的终极价值出发建构”(2016); 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制度性后发优势研究”(14YJA720002)
  • Online:2016-11-10 Published:2021-12-24

摘要: 动物的本性是趣乐避苦,人的本性是好利恶害,二者存在本质差异。好利恶害的人必怀赏畏罚,故人皆有好利恶害、怀赏畏罚的自利性。说人性自利,属于事实陈述,不等于说人性恶。只有当人采取不同的行为方式自利时,才会出现善恶问题。说人性自利,也不是理论假设,而是事实如此。非但经济人自利,政治人自利,道德人也自利。哪怕最高尚的道德人,也是为了追求自己所看重的利益而行动。所以,无人不自利。很多著名思想家在承认人性自利的同时,也声称人有利他性。但这一意味人性存在分裂症的说法,实属运思不当的误解。实际的情况是:人虽有利他行为,并无利他人性;其他各种人性,也内在地服从于自利性。

关键词: 人性, 自利, 善恶, 道德人, 人性分裂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