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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es in Ethics ›› 2026(1): 1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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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al Biological Enhancement and the Right to Do Wrong

Wang Rongyu   

  • Published:2026-03-06

道德生物增强与做错事的权利

王荣余   

  • 作者简介:王荣余,西南政法大学哲学系讲师。
  • 基金资助:
    本文系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脑机接口教育应用的潜在风险与协同治理研究”(K25YY2030007)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 道德生物增强在当前引发广泛争论,哈里斯借助“堕落的自由”进行了反驳,但这种反驳同时也面临新的理论责难,这使得围绕自由或自由意志展开的辩护仍是纷繁复杂。在此情形下,法理学语境中“做错事的权利”提供了更具说服力且更为可靠的辩护资源,可用于支持生物保守主义立场。做错事的权利指的是拥有做道德上错误之事的权利,其命题的一般结构便揭示出任何人干涉行为人做错事在道德上都是错误的。借助霍菲尔德的权利分析理论,能够进一步明确“做错事的权利”的权利内涵应当是一种“豁免权”,豁免权使得权利人在道德增强上处于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主体都无能力改变其既有关系的受保护状态,权利人也无责任进行道德增强;与此同时,根据相关关系,道德增强者无权力使道德增强成为权利人的一项责任,即便在“上帝机器”的语境中也难以成立。

关键词: 道德生物增强, 堕落的自由, 做错事的权利, 豁免权, 生物保守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