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亚里士多德.尼可马科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2]Peter Berger, the Sacred Canopy: Elements of Sociological Theory of Religion[M].Carden City, N.Y., Doubleday, 1969. [3]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4][美] 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5]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得不提及当代丹麦学者P.肯普的观点,即他认为,诠释学与伦理学是内在冲突的。我们看到,加达默尔的诠释学与伦理学的联结体现在两个维度,一是从人文主义的主要概念如教化等体现伦理因素,二是话语对话。当然我们还谈到价值理解。但肯普认为,诠释学是存在的哲学,它的主要对象就是人从属于"效果历史"。而人的存在,本质上是语言学的,人对自我的认知或自我理解是通过叙述形成的,人通过叙谈论过去或某种实在,通过叙述表现人的历史性处境,叙述提供了生活的图解。肯普指出,这样,他人起什么作用呢?他人或是讲述者,或是听取者。但这些作用几乎没有为伦理学和对他人的关心开拓地盘。他说:"在当前的解释迷的争论中,伦理学并没有起重要的作用,因为,在语言中或通过语言,对存在的关注拒绝或轻视对他人的关注。”[P.肯普.解释学与伦理学的冲突[J].哲学译丛.1987(2)]我们也确实看到,加达默尔的诠释学是从个体主体出发的,而不是以他者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的。即使是从个体的诠释理解扩展到对话性相互理解,仍然不是从他者视野出发。从他者视野出发的伦理学与从主体存在出发的伦理学确实是两个理论向度,而且前者更具有伦理学的意味。因为伦理不仅意味着对自己的善,更意味着一种道义关怀。我完全赞同肯普对加达默尔的诠释学的批评。但不过,我们不能仅因诠释学缺少这一理论向度而否认诠释学与伦理学有内在关联的一面。 [6]哈贝马斯.解释学要求普遍适用[J].哲学译丛.1986(3);加达默尔.解释学问题的普遍性[A].哲学解释学[C].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 [7]后来加达默尔在回答德里达提出的三个问题时,加达默尔再次强调了在达到共识或意见一致中对话的作用。他认为,即使是那些使人们联系在一起并使人们成为对话伙伴的那些因素,也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们能够在理解或相互之间完全一致。就是在两人之间,这也要求一种永无终止的对话。这同样适用于灵魂与其自身的内部对话。他说:"当然我们会不断受到种种限制;我们各说各的,互不相干,甚至处于与我们自己的矛盾误解之中。但在我看来,如果我们没有共同行进长长一段时程(甚至在我们自己也不承认的情况下),便完全无法做到这一点。整个人类的团结,全部社会的稳定,都以此为前提。”[加达默尔与德里达的一次对话[J].哲学译丛.1991(3)]在这里,加达默尔只字没有提及对话的语境。实际上,任何对话都是在具体语境下的对话,即使是内心的对话,也有心境因素在起作用。 [8]加达默尔.科学时代的理性[M].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