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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17(4): 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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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道德哲学的“目的”之维

詹莹莹   

  • 出版日期:2017-07-10 发布日期:2021-12-23
  • 作者简介:詹莹莹,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哲学博士。
  • 基金资助: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康德道德哲学中的目的论研究”(GD16XZX04)
  • Online:2017-07-10 Published:2021-12-23

摘要: 康德伦理学被视为义务论的典范,因而许多研究主要围绕其“义务”(Pflicht)概念展开,探讨自律的意义和道德法则的重要性。但实际上,康德著作中不乏关于“目的”(Zweck)的论述,甚至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建构了一个体系完备的目的体系,这对于深入理解义务和幸福、自律与自由之间的关系而言尤为关键。本文尝试对康德关于目的概念的定义和目的论体系的建构做出考察,进而分析康德道德哲学的目的之维,从而分析目的何以沟通自然与自由的问题,并阐释将作为道德存在的人视为创造的终极目的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 目的, 自然, 终极目的, 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