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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17(4): 48-51.

• 中国传统伦理思想 • 上一篇    下一篇

董仲舒“德莫大于和”思想探析

肖群忠, 霍艳云   

  • 出版日期:2017-07-10 发布日期:2021-12-23
  • 作者简介:肖群忠,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霍艳云,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研究生。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传统美德的继承创新与实现中国梦研究”(14AZD008)
  • Online:2017-07-10 Published:2021-12-23

摘要: “和”或者“致中和”是中国文化和儒家学说的核心价值观,道德本位又是儒家思想的鲜明特点和基本精神,那么,“和”与“德”是什么关系?在儒学发展史上,董仲舒提出了“德莫大于和”的思想,对这一问题给出了很好的探索和回答,即“和”作为一种价值观先于“德”,“德”生于“和”,同时,“和”也是一种大德。德的最终目标和落脚点是“和”,即追求和谐的价值理想是道德建设的目标。“和”不仅是天道人道的根本,是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还是人的自我修养、心身和谐、养生长寿的根本,因而“和”是一种大德。从理论思维的角度看,这种思想塑造了中国人天人合德的思考方式,厘清了价值观与道德观的关系,使“和”的价值观有“德”的行为观支撑,使道德建设和修养明确了“和”的价值目标,这对于我们认识和处理道德建设与建设和谐社会、协和万邦的关系,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与启发。

关键词: 和, 德, 董仲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