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伦理学会会刊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伦理学研究 ›› 2019(6): 105-110.

• 探索与争鸣 • 上一篇    下一篇

同情与良知:两种市场经济人性论预设的范畴分析

张雄, 孙洪钧   

  • 发布日期:2021-12-17
  • 作者简介:张 雄,上海财经大学资深教授,全国经济哲学研究会会长;孙洪钧,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
  • Published:2021-12-17

摘要: 卢梭认为,自私和“同情或怜悯”是人之天性。这句名言构成了近代西方市场经济人性论伦理预设的理论前提,也是斯密撰写《道德情操论》的一个重要范畴,西方主流经济学长期以此为市场经济合理性、合法性存在的依据。随着西方现代性后果的反思,人们在这种市场经济模式中发现了致命的弱点,呼吁着市场经济人性论预设新的思想和范畴的推出。几百年前,中国哲学家王阳明对良知范畴人性论预设作出了重大的理论突破。良知是人之本体论,由良知走向人的自律乃至“知行合一”,构成了儒家人性论哲学发展的重大界碑,它也成为中国人从历史走向今天的人学重要根基。中国人的德性离不开良知,在新时代中国方案中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离不开对良知“万物一体”思想的承继和发扬。正是有了儒家良知思想的影响,中国人才会从古代的儒商精神走向今天诚信的经营和有德性的做人相结合。正确比较两对范畴在伦理学意义上的差异,对于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同情, 良知, 人性论预设, 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