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伦理学会会刊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伦理学研究 ›› 2019(6): 66-72.

• 西方伦理思想 • 上一篇    下一篇

21世纪的非自然主义

[美]迈克尔·史密斯(著), 王桂玲, 徐蓓, 陈真(译)   

  • 发布日期:2021-12-17
  • 作者简介:迈克尔·史密斯普,林斯顿大学哲学系教授;[译者简介] 王桂玲,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徐 蓓,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南通大学副教授;陈 真,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和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西方元伦理学中的道德客观性问题研究”(17ZXA012)
  • Published:2021-12-17

摘要: 20世纪初摩尔版本的非自然主义主张我们据以理解所有其他规范性特征的根本特征是一种基本的非自然特征“好”。它最主要的问题是:它使人无法理解为什么任何人都应当在意好的事情。斯坎伦为代表的21世纪的非自然主义则主张基本的非自然特征不是“好”,而是一种理由关系,它既承诺了理由基本主义(即主张存在基本的理由关系),又承诺了理由基础主义(即主张除了理由关系以外的所有其他规范性特征都可以通过理由关系得到理解)。它可以避免摩尔版本的非自然主义所面临的问题,因为它主张具有某些自然特征的结果是好的,当且仅当有理由欲求具有这些自然特征的结果。因此,我们应该在意那些好的事物。然而,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拒绝理由基本主义,因为当我们追问为何有理由欲求具有好的结果的自然特征时,我们发现理由或理由关系并非是基本的。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拒绝理由基础主义,因为内在可欲性必须独立于支持内在可欲的理由来加以理解。我们必须尽其所能对内在可欲性提出一种自然主义的解释。

关键词: 非自然主义, 理由, 规范性, 理由基本主义, 理由基础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