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将“天理”与人类现实生活在理论上沟通起来,二程突出了“中庸”在其思想中的地位。他们认为,“中庸”所强调的,是与“理”或“道”相符合的“中”所具有的不可变易性。同“天理”相比,“中庸”是一个侧重实践论方面的概念,它的重点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对行为的正当性进行判断的原则或标准。恪守中庸,就是在生活实践中坚定地“遵道而行”,同时,还要求主体兼顾“道”或“理”的普遍性与具体生活情境的特殊性。通过对“中庸”之义的阐发,二程的理学伦理思想成为一个既具有坚实的理论根据,又关注日常道德实践的完整理论体系。这对于今天伦理学体系建构的启发意义是,必须将伦理学理论建立在生活实践的基础之上,兼顾道德准则的普遍性与道德主体的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