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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24(5): 74-81.

• 外国伦理思想 • 上一篇    下一篇

自由、共在与责任——法国存在主义与精神分析视域下的伦理主体

卢毅   

  • 出版日期:2024-09-10 发布日期:2024-10-31
  • 作者简介:卢毅,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 基金资助: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法国存在主义与精神分析视域下的主体理论研究”(22CZX051)的阶段性成果

Freedom, Being-with and Responsibility:The Ethical Subje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rench Existentialism and Psychoanalysis

Lu Yi   

  • Online:2024-09-10 Published:2024-10-31

摘要: 法国存在主义强调自由,并将其视为人的本性以及人作为主体的伦理基础;精神分析看似否定自由,却在其心理决定论的外表下蕴含着对自由的深刻洞见与创新理解。法国存在主义认为,人的自由有其现实处境,而该处境的基本特征便是与他者共在;精神分析通过描绘主体与他者之间的对象关系,从发生学的角度揭示了共在对于主体的生存论意义。法国存在主义重视主体伴随自由与共在而来的对自身以及他者的责任;精神分析则通过深化对主体与他者的理解,赋予了责任新的伦理内涵。自由、共在与责任,构成了法国存在主义与精神分析视域下伦理思考的共同要素,并为构想一种新的伦理主体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 法国存在主义, 精神分析, 伦理, 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