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须宽
LIU Xukuan
摘要: 分配正当性的根据是什么?人的基本权利与平等的要件如何分配才是符合正义的?罗尔斯和诺齐克从两个向度上对此作了深入研究。罗尔斯从平等的权利出发,主张用“公平正义的两个原则”来取代功利主义,认为除非有充足理由证明应当不平等,否则就应当平等。并要求依据“公平的正义原则”分配公共资源和自由体系;诺齐克从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出发,认为除非有充足理由证明应当平等,否则就应当不平等,通过“资格”理论确立“持有”的正当性。在功利主义、财产权、国家的作用、自由平等、分配模式和社会稳定的意义等方面,罗尔斯与诺齐克的观点也各有契合与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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