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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11(5): 69-74.

• 中国伦理思想 • 上一篇    下一篇

职业分层·伦理分殊·秩序构建——论先秦儒家“四民”说的政治伦理意蕴

陈继红   

  1. 河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 210098
  • 收稿日期:2011-06-30 出版日期:2011-09-10 发布日期:2022-02-28
  • 作者简介:陈继红,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 基金资助: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分’之伦理与社会和谐——先秦儒家治世之道的一种解读视角”(09YJC720016),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先秦儒家‘分’之伦理研究”(09ZXD009)。
  • Received:2011-06-30 Online:2011-09-10 Published:2022-02-28

摘要: 先秦儒家所谓“四民”即“士”、“农”、“工”、“商”之职业分工,四者之间的序列层次表征了一种以等级为特征的政治秩序模式。先秦儒家以“四民”职分之等级分殊作为这种秩序模式的内在价值支撑,这就使“四民”说具有了浓重的政治伦理意蕴。“四民”之伦理分殊中隐含了一条共同的伦理义务:“尽分守职”, 对这一伦理义务的认同与遵奉不但可以使“四民”之伦理殊分殊得以强化,更可进一步对政治秩序构建达成支持。

关键词: 先秦儒家, “四民”, 政治伦理, 职业分层, 伦理分殊, 秩序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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