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儒家学说中,“诚”并不仅指人与人之间的真诚,“诚”也是一个本体论范畴。儒学认为人可以同天,“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这也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强调。人能通过倾听自然的言说而得到一点局部真理,但永远不可能把握绝对真理,即大自然的全部奥秘。只有作为绝对主体的大自然才掌握着绝对真理。这种绝对真理是人类的信仰对象,而不是人类的认知对象。现代性的一个愚蠢错误是把这种绝对真理当作人类的认知对象。如果我们认为真理是存在或存在者的本真显现,则真并不仅是命题的属性,也是事物的属性,真理(truth)与真实性(reality)、真(true)与真实(real)密不可分。诚正体现着二者的统一。现代人将道德与自然知识截然分开,失去了诚,扭曲了德。真理论须有个伦理维度才能避免极端怀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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