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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 2010(5): 95-98.

• 生态伦理 • 上一篇    下一篇

绿色技术的价值论基础——人类中心环境整体论

樊宏法, 邹成效   

  1. 常州大学 科技与社会研究所,江苏常州 213164
  • 收稿日期:2010-05-10 出版日期:2010-09-10 发布日期:2022-02-10
  • 作者简介:樊宏法(1968-),安徽和县人,常州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所副教授;邹成效(1957-),湖北荆州人,常州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所教授。
  • 基金资助: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生态文明视野中绿色技术哲学研究”(08BZX026)。
  • Received:2010-05-10 Online:2010-09-10 Published:2022-02-10

摘要: 绿色技术包含绿色自然技术和绿色社会技术,其价值论基础是人类中心环境整体论。人类中心环境整体论主张以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中心,去处理和解决人类实践性活动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但有别于本体论和目的论人类中心主义;承认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及其对社会系统的“先在性”,但又不同于各种形式的自然中心主义。现实中差异性主体特殊的环境需求,也无法否定和消解“人类共同”环境利益的客观存在。

关键词: 绿色技术, 人类中心环境整体论, 价值论人类中心主义, 自然中心主义, 差异性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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