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伦理学》2014年第12期全文转载曹刚老师的《论至善》,此文发表在《伦理学研究》2014年第5期。
文章认为至善是伦理学中的最高概念,却在当代伦理学的研究中被边缘化了。我们今天重拾“至善”话题,并非要复古,也没有意愿通过定义”至善“去建构一个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和道德规范体系。相反,恰恰是为了解决当代社会所面临的道德难题,需要为行为的"应当”寻求最终依据。这样的问题意识引导我们到人生的终极目的中寻求至善。按照通说,人生的目的无外乎幸福和美德,便无论运用分析的或综合的方法,它们都给以最终定义至善。我们认为只有以”骑手与奔马“的内在统合方式才能成为至善,其内涵是完全的人。这样的”至善“并不存在于彼岸,审美活动作为人类的最高活动形态,使得”至善“的实现成为可能。